授课老师: 张春梅
常驻地: 北京
擅长领域: 法律合规

【课程背景】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凝聚了亿万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梦想,是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事立法经验的继承与发展。民法典中的“绿色生态”原则、“以民为本”的人文主义的立法思想将深刻而广泛地影响着今后各行业的民事活动,民法典中的法律规定也将对各行各业产生深远的影响,作为对国民经济具有关键性的保障功能的能源行业也不例外。

▪ 《民法典》对能源企业的重点业务领域,如电网建设、电力交易等各方面产生了哪些影响?

▪ 《民法典》对能源企业影响较大的条款主要体现在合同编、物权编、侵权责任编、以及新增的人格权编,有哪些法律条款与能源企业息息相关?

▪ 《民法典》对能源企业今后的合规建设、风险防控、企业运营等方面提出了哪些新要求?企业该如何应对?

这是每个能源企业都面临的重要课题,也是本课程的内容所在。

课程突破了很多法律课程只讲法律条文、没有实战案例、缺少工具方法的瓶颈,还原现实中一个个真实发生的案例,探讨案例相关的法律规定,通过民法新旧法条比照以及能源行业同类法规比较,结合疫情时期提出的特殊要求,归纳分析了民法典对能源企业的影响,以供其在今后的合规建设、风险防控、企业运营等方面有所参考。

【课程收益】

▪ 了解《民法典》总共七编中有哪些对能源企业影响较大的法律条款

▪ 了解《民法典》对于能源企业总体上的两大影响

▪ 了解《民法典》新规对能源企业重点业务领域的影响

▪ 了解能源企业如何强化合法意识、合规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

▪ 了解能源企业如何依据《民法典》进行日后合规建设、风险防控、企业运营

【课程特色】语言通俗易懂、方法学之能用、实战案例丰富、课程呈现精彩

【课程对象】总经理、副总经理、总裁助理、人力资源总监等中高层管理人员及基层员工

【课程时间】3小时

【课程大纲】

一、《民法典》的立法意义?

1、《民法典》的编纂历程

2、《民法典》的立法意义

二、《民法典》对能源企业的总体影响?

1、贯彻“绿色生态”原则

2、恪守“以民为本”理念

三、《民法典》对能源企业重点业务领域的影响?

1、总则编对能源企业的影响

▪ 完善代理制度

▪ 诉讼时效制度的影响

2、物权编对能源企业的影响

▪ 供电、供气、供水企业需注意居住权人的权益

▪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无需抵押权人同意

3、合同编对能源企业的影响

▪ 企业商业思维的两大转变

▪ 合同安排与交易目的相衔接

▪ 合同相对性的再次重申

▪ 电子合同的主要风险点防范

▪ 合同签名盖章规定的重要修改

▪ 民法典新增预约合同的影响

▪ 合同中报批义务条款的性质

▪ 格式条款的提示与说明

▪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 保证合同的新变化

▪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案例:陈发树与云南红塔集团股权纠纷案、苹果与深圳唯冠商标权之争、7家太阳能发

电企业的曲折上市之路

4、人格权编对能源企业的影响

▪ 新增人格权编,规范个人信息保护

▪ 个人信息处理、使用的原则

5、侵权责任编对能源企业的影响

▪ 能源企业的追偿权利

▪ 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的减轻责任

▪ 加强了“高度危险责任”中管理人的警示义务

生态环境损害的惩罚性赔偿及修复和赔偿规则

授课老师

张春梅 北京市百伦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

常驻地:北京
邀请老师授课:13439064501 陈助理

主讲课程:《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范》 《企业用工风险防范》 《民法典时代下企业合同签约实战宝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解读》 《招投标全流程法律实务及典型案例分析》 《企业合规之焦点领域专题精讲》

张春梅老师的课程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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