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声誉风险管理、危机公关及舆情管理 【课程背景】银行业作为“万业之母”,又因其与居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并受到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在这样的背景下,来自于银行与各行业的业务问题,用户日常问题,监管问题等,导致了银行舆情的高关注性、泛普遍性和准严肃性,这些特点都极易被当下的网络时代放大并扩散,对银行的品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那么,当下时代的银行声誉风险管理、危机公关及舆情管理该从何处着手,以富有实效的方式去积极应对,防患未然。▪ 如何充分认 银行课程 2025年05月17日 0 点赞 60 浏览
杨立 杨立老师企业危机管理与媒体应对专家曾任光和传媒(央视财经频道团队创办)项目总监曾任新媒体零壹财经(新金融行业新媒体龙头)CMO曾任了望股份(新三板上市)高级总监、董事、副总经理曾任海尔集团08奥运营销、10年世博营销 项目负责人曾任《洛阳日报》等党政媒体任时政、财经记者曾任天水人民广播电台编辑、主持人& 危机公关 2025年05月12日 0 点赞 97 浏览
危机管理与危机公关培训 如何防范危机?如何在危机来临时进行预警和响应?中国特殊国情下有什么样的危机管理规则?媒体发难时应该如何有效应对?这是对经理人危机管理思维和操作技能的极大考验。危机公关和危机管理思维的转变将有助于管理者拨开迷雾,进行自救 营销管理 2025年04月14日 0 点赞 175 浏览
陈知一 陈知一老师,香港大学工商管理(国际)硕士(MBA)。曾历美国CTC通信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运营部经理、北京神州泰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经理、培训总监等职务,是中国工商银行、国家电网、华泰证券,东北证券、南方基金、美的集团、青岛银行、苏州银行等多家企业高级顾问。陈知一老师根植于客户服务管理16年。专注于客户服务、沟通技巧、情绪压力缓解、抱怨投诉处理、新员工职业化培养等方面。在多年咨询工作中服务于电 危机公关 2025年03月03日 0 点赞 338 浏览
王惠老师为河南省福建商会讲授《突发事件危机处置与政府舆论引导》 直播课程中,资深媒体人、新闻官、舆论引导与危机处理专家王惠老师带来《突发事件危机处置与政府舆论引导》的精彩授课,让更多的企业家及党员干部受益匪浅,在面对突发事件危机,掌握舆论导向,提高处置能力,特别是应急管理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需要采取科学、有效的应对策略,对于平抑事态、稳定人心,对企业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老师动态 2024年12月01日 0 点赞 410 浏览
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 本课程重点讲授发生突发事件后,特殊舆论环境和挑战,企业领导人面对媒体网络关注和炒作,如何有效引导舆论。解决当下企业领导人在突发事件发生后不知如何面对,常因一句不当的话,导致企业形象崩塌的问题。向企业领导人传授如何建立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利用媒体关注机会,第一时间发布信息,跟进发布,掌控舆论引导权。纲要:1,突发事件和舆论关注相生相伴,互相牵制2,舆论给企业处置突发事件带来重大挑战3,有效引导舆论 管理运营 2024年12月06日 0 点赞 420 浏览
王惠 王惠,资深媒体人、新闻官;舆论引导和危机处理专家。曾任北京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新闻办主任。先后从事过广播、报纸和电视工作20余年。曾任北京奥组委新闻宣传部部长,北京奥运新闻中心主任,北京冬奥申委副秘书长、新闻宣传部部长。组建我国第一个突发事件新闻中心,组织过多次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创建全国第一个政务微博发布厅。曾任建国60周年新闻中心副主任,党的十八大新闻中心副主任,APEC新闻中心主任,杭州G2 危机公关 2024年12月15日 0 点赞 1280 浏览
公关危机管理与媒体应对 公关性危机一旦出现,会给社会带来很强的破坏性。因此,对公关危机进行管理是政府进行常态与非常态管理的重要内容,必须高度重视公共危机管理,掌握其预防与正确的应对方法显得尤为重要。本课程通过旨在适应公关危机管理的需要,突出教学的应用性,培养学员实际应公共公关危机与媒体应对的能力。 营销管理 2024年09月14日 0 点赞 378 浏览
新常态下企业危机防范与公关技巧 为有效避免或降低危机之威胁,各种组织都必须建立危机意识并健全危机管理体系,以期望组织能化危机为转机并从中受惠。另外,许多人对公关有错误认知,究竟公关是何物,具有哪些功能?该从何着手?都是亟待厘清之问题。本课程旨在建立正确危机与公关概念,了解危机预防、准备、处理与危机公关之基本原理与技巧,并将引用大量危机与形象案例,让学员从实例中确实掌握形象定位、危机处理 管理运营 2024年07月28日 0 点赞 403 浏览
上市公司如何危机公关 【培训目标】1、理解危机、了解危机发生的原因以及信息传播特点,提升危机意识;2、掌握危机发生后对内及对外沟通的基本原则、流程、方法及关键点 ;3、建立系统媒体关系以及学会与媒体及记者打交道的方法4、掌握建立危机防御系统及构建网络支持体系的方法及关键点【培训对象】1、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董事长、总裁及其它董事会成员2、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等高管3、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首席危机官 营销管理 2025年03月28日 0 点赞 388 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