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光,1960年1月出生,安徽徽州人,中国人民大学二级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杰出学者特聘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山姆.沃尔顿食品法教席教授,国家级重点学科点中国人民大学公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市场监管法治研究基地主任,兼任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港澳基本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监察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市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宣部马工程《宪法学》(第二版)首席专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法律顾问、国家教育部法律顾问、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兼职教授、《备案审查研究》主编等。
主讲课程:
1、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
2、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法治政府。
3、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
4、宪法
学习经历:
1979-1983年: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
1983-1986年: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5-1998年: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
工作经历:
1986.7月始至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
1991年和1999年两次赴日本立命馆大学做高级访问学者。多次赴国外、境外讲学、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代表性学术成果:
《中国宪法问题研究》、《行政处罚研究》、《违宪审查论》、《合宪性审查》、《新时代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新时代宪法发展与依宪治国》、《违宪审查比较研究》(主编)、《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研究》(合著)、《中国宪法》(合著)、《中国十大行政法案例评析》(主编)、《中国十大宪法事例研究》(1999-2018年度系列、主编)、《行政法专题研究》(主编)等,并发表学术论文26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