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授课主要内容
(一)个税改革政策解读与筹划
1. 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十二大变化详解。
第一、完善纳税人分类,调整居民与非居民判断口径,合理分配我国的税收管辖权。
第二、调整所得分类,明确对部分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
第三、依据税收法定原则,删除“其他所得”项目。
第四、优化调整税率结构,合理降低中低收入群体的税收负担。
第五、提高综合所得基本费用减除标准,不再保留专门的附加减除费用。
第六、第一次设立专项附加扣除,提升居民教育医疗住房养老支出扣除空间。
第七、确立综合所得的计算规则。
第八、明确公益慈善捐赠扣除口径:限额扣除+全额扣除。
第九、增加反避税条款 赋予税务机关纳税调整权立。
第十、完善纳税申报制度设立预扣预缴制度。
第十一、税收优惠权限进行必要调整,明确国务院减免税权限并要求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第十二、健全个税改革相关的税收征管制度。
案例1-3
解读1.按月度预缴时使用月度税率表。
(1)新税法过渡期政策解读。
解读2.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预扣预缴劳务所得税率表)
案例4-6
(2)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向与思路。
案例7-10
解读3. 2019年个人所得税综合计算。
2. 2019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详解。
(1)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途径?
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2)纳税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哪些报送方式?
纳税人如何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模板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3)纳税人进行专项附加扣除具体如何操作?
首次享受时应当填写并向扣缴义务人报送《扣除信息表》,同时留存相关备查资料。
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由其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4)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如何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5)如何填税表?报送什么信息?留存什么资料?
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如何填报?哪些资料需要留存备查?
纳税人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如何填报?哪些资料需要留存备查?
纳税人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如何填报?哪些资料需要留存备查?
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如何填报?哪些资料需要留存备查?
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如何填报?哪些资料需要留存备查?
纳税人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如何填报?哪些资料需要留存备查?
(6)专项附加扣除怎样计算时间?
(7)纳税人提供有关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是虚假信息怎么办?税务机关如何处理?
(8)法定其他扣除怎么扣?
(9)工资薪金所得如何按累计预扣法进行预扣预缴?
解读4.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案例11-15:新个税计算综合举例。
(二)社保入税政策解读与筹划
1. 社保归税,如何做到个人、企业、国家三赢?
案例16:高薪金、低社保是如何操作的?
(1) 二元体制难保足额征收。
(2)社保缴费基数不足,主要表现形式有四种。
案例17:广东省2000年开始由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
(3)七种常见规避社保的方式在2019年不可取。
2. 社保费缴纳的筹划方向
(1) 社保虽然是“费”,但是它却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社保入税”比照纳税进行管理,名“费”实“税”。
(2)社保缴费筹划的方向与思路主要有四种。
(3)误区:聘用临时工不需要缴纳社保。
案例18:建筑企业雇佣农民工如何缴纳社保?
案例19:企业以非全日制用工方式聘用的人员如何缴纳社保?
案例20:为什么经营性股东在一定范围内发工资比分红更划算?
3. 减少企业负担刻不容缓。
解决方案与企业缴费比例与成本测算。
案例21:社保缴费比例应当如何降低?
案例22: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多少最合适?
二、授课时间:两天
授课老师
俞勤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
常驻地:北京
邀请老师授课:13439064501 陈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