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课老师: 俞勤
常驻地: 北京

一、授课主要内容

(一)个税改革政策解读与筹划

1. 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十二大变化详解。

第一、完善纳税人分类,调整居民与非居民判断口径,合理分配我国的税收管辖权。

第二、调整所得分类,明确对部分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

第三、依据税收法定原则,删除“其他所得”项目。

第四、优化调整税率结构,合理降低中低收入群体的税收负担。

第五、提高综合所得基本费用减除标准,不再保留专门的附加减除费用。

第六、第一次设立专项附加扣除,提升居民教育医疗住房养老支出扣除空间。

第七、确立综合所得的计算规则。

第八、明确公益慈善捐赠扣除口径:限额扣除+全额扣除。

第九、增加反避税条款 赋予税务机关纳税调整权立。

第十、完善纳税申报制度设立预扣预缴制度。

第十一、税收优惠权限进行必要调整,明确国务院减免税权限并要求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第十二、健全个税改革相关的税收征管制度。

案例1-3

解读1.按月度预缴时使用月度税率表。

(1)新税法过渡期政策解读。

解读2.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预扣预缴劳务所得税率表)

案例4-6

(2)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向与思路。

案例7-10

解读3. 2019年个人所得税综合计算。

2. 2019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详解。

(1)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途径?

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2)纳税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哪些报送方式?

纳税人如何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模板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3)纳税人进行专项附加扣除具体如何操作?

首次享受时应当填写并向扣缴义务人报送《扣除信息表》,同时留存相关备查资料。

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由其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4)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如何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5)如何填税表?报送什么信息?留存什么资料?

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如何填报?哪些资料需要留存备查?

纳税人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如何填报?哪些资料需要留存备查?

纳税人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如何填报?哪些资料需要留存备查?

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如何填报?哪些资料需要留存备查?

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如何填报?哪些资料需要留存备查?

纳税人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如何填报?哪些资料需要留存备查?

(6)专项附加扣除怎样计算时间?

(7)纳税人提供有关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是虚假信息怎么办?税务机关如何处理?

(8)法定其他扣除怎么扣?

(9)工资薪金所得如何按累计预扣法进行预扣预缴?

解读4.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案例11-15:新个税计算综合举例。

(二)社保入税政策解读与筹划

1. 社保归税,如何做到个人、企业、国家三赢?

案例16:高薪金、低社保是如何操作的?

(1) 二元体制难保足额征收。

(2)社保缴费基数不足,主要表现形式有四种。

案例17:广东省2000年开始由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

(3)七种常见规避社保的方式在2019年不可取。

2. 社保费缴纳的筹划方向

(1) 社保虽然是“费”,但是它却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社保入税”比照纳税进行管理,名“费”实“税”。 

(2)社保缴费筹划的方向与思路主要有四种。

(3)误区:聘用临时工不需要缴纳社保。

案例18:建筑企业雇佣农民工如何缴纳社保?

案例19:企业以非全日制用工方式聘用的人员如何缴纳社保?

案例20:为什么经营性股东在一定范围内发工资比分红更划算?

3. 减少企业负担刻不容缓。

解决方案与企业缴费比例与成本测算。

案例21:社保缴费比例应当如何降低?

案例22: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多少最合适?

二、授课时间:两天

授课老师

俞勤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

常驻地:北京
邀请老师授课:13439064501 陈助理

主讲课程:《最新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企业业财融合的策略与实战运用》《财务分析与商业价值:透过财务数据解读商业价值》《大数据战略与财务管理》《企业IPO上市财务规范与审核》《政府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解读》《企业价值并购与目标企业估值》《现金流量风险管理与控制》《企业税务筹划方案设计与实战分析》《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企业并购与重组》《企业转型与投融资管理》《企业财务战略与实施》

俞勤老师的课程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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