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课老师: 孙文静
常驻地: 北京

【课程背景】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保险合同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20年12月19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进行了修订(以下称为“旧准则”),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以下称为“新准则”)

【课程收益】

本次课程,从会计制度发展、新准则对揭示寿险核心规律的作用等方面,带大家全面解读新保险合同准则,更好的掌握理解新准则。

【培训对象】保险公司等相关财务人员

【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 回顾保险会计制度的30年发展历程

1. 1993年和1998年分别发布了《保险企业会计制度》、《保险公司会计制度》

2. 2006年,财政部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明确了保险会计的准则制方向

3. 2020年,《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

(1)完善保险合同定义和合同合并分拆

(2)引入保险合同组概念

(3)完善保险合同计量模型

(4)调整保险服务收入确认原则

(5)改进合同服务边际计量方式

(6)新增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计量方法

(7)规范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会计处理

(8)优化财务报表列报

第二部分 新保险合同准则与其他准则的关系

1. 与IFRS15收入准则的关系

(1)改变了过去以现金收入为主要参考的收入确认方式,并进一步区分了保险服务和投资(储蓄)成分。

(2)保险业务收入确认时间由“缴费时”转为“服务期”,与收入准则“根据服务是否提供”来判断收入确认时间的原则相符。

2. 与IFRS9金融工具的关系

与新金融工具准则中引入的新分类方式、公允价值计量、预期损失模型、以及OCI选择权等概念具有深度的共通性

第三部分 新准则下对报表的影响

1. 收入从反映规模转向注重保障

保险业务收入的会计核算规则,从“只要是以保险合同名义确立的交易都算收入”,逐步完善到需要识别和拆分可单独计量的风险,以及判断是否具有重大保险风险。

2. 揭示经营成果的来源

(1)  寿险会计核算与披露的相应安排

(2) “承保利润”部分和单独列示的“投资收益”

3. 揭示资产负债匹配和互动的影响

(1) 考虑新金融工具准则对资产的计量

(2) 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保险合同负债也有影响

第四部分新保险合同准则的发布实施的范围时间安排及积极影响

1. 新保险合同准则的发布实施将对保险行业产生哪些积极影响

  (1)引导寿险行业加速回归保障

  (2)引导寿险行业更深入关注经营效益

(3)引导寿险业做好长期资产负债匹配

2. 新保险合同准则的实施范围和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新准则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允许企业提前执行。

授课老师

孙文静 东奥会计在线审计、涉税服务实务讲师

常驻地:北京
邀请老师授课:13439064501 陈助理

主讲课程: 《新个人所得税社保及企业成本的影响》 《深度解读个人所得税及筹划案例分享》 《上市公司舞弊手段揭秘》 《企业年终奖发放技巧及税收筹划》 《怎样避免企业预算成为形式主义》 《财务业绩指标评价》 《带你走出内控的误区》 《非财务人员岗位财务知识系列培训课程》 《非财务人员如何解读企业财务报表》 《管理会计发展趋势及财务人员职业规划发展》 《注册会计师——审计、会计、税法》 《税务师——税法I/涉税服务实务》

孙文静老师的课程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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