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清收处置方式与技巧
一、清收方式与清收策略
1、不良资产处置方式确定的前提----资本成本与风险成本
2、保全的第一要务:及时止损、防止风险扩大
3、清收方式的选择:诉讼清收、非诉清收与核后清收
二、清收的主体与财产线索
(一)贷款从谁身上收回来
1、一级承债主体
2、二级承债主体
3、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不良资产清收中的应用
(二)贷款从什么地方收回来
1、存款
2、房地产
3、对外投资股权
4、交通工具
5、设备
6、存货
7、到期债权
8、知识产权
9、保险理赔款
10、特殊资质
(三)财产线索查找的技巧
1、充分发挥财产报告制度功能
2、申请法院依职权查询被执行人财产
3、从现有材料中挖掘被执行人财产信息
4、向人民法院申请发布悬赏
5、如何借助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清收贷款
6、抵押物被他人查封如何推动处置
三、谈判策略与技巧
(一)谈判策略
1、诉讼调解与诉讼调解
2、调解的目标与谈判的筹码
(二)谈判技巧
1、冒名、顶名贷款如何清收----悬崖上走路,胆大心细
2、如何面对“逃费银行债务的精英”----1000万不良贷款的清收告诉我们你要比他更“坏”
3、联保联贷业务的清收策略-----拆保拆链的技巧与利益最大化
4、还款方式与还款计划的安排
四、清收中的疑难问题解析
1、不良资产处置中涉及的家庭婚姻关系问题
2、购房人优先权的认定及风险防范
3、关于抵押预告登记能否取得抵押优先权问题
第二部分 新法律法规实施对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处置的影响
专题一:从法人独立人格、股东有限责任制度出发解读新《公司法》对债权人的保护
1、解读公司法两大基本制度:法人人格独立与股东有限责任。
2、利用独立人格与有限责任制度逃费银行债务的特征
2、新《公司法》法人独立人格否认制度的建立与对债权人的保护
专题二:合同解除,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应用
1、民法典关于合同解除的相关规定----解读《民法典》562条至566条。
2、金融机构机构合同解除的应用及责任承担。
3、实务问题:金融机构以通知方式解除合同,应注意的事项----解读《合同编通则解释》第53条。
4、实务问题:金融机构直接以提起诉讼的方式主张解除贷款合同应注意的事项----解读《合同编通则解释》第54条。
专题三:以物抵债合同效力问题
1、金融机构的协议抵债与裁定抵债
2、协议抵押或执行和解抵债的合同效力及履行,人民法院调解书、裁定书具备产权变动效力及例外。----解读《民法典合同编通则的解释》第27条、《执行和解司法解释》第6条、《九民纪要》44条
3、流质无效与让与担保----解读《民法典合同编通则的解释》第28条、《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解释》第68条、《九民纪要》45条、《民法典》401条
4、实务问题:协议抵债与裁定抵债应注意的问题
专题四: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在金融债权中的应用
1、《民法典》中第三人代为履行在金融债权中的应用场景----解读《民法典》第524条
2、法律所认可的适格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解读《民法典合同编通则的解释》第30条
3、实务问题:保证人或者提供物的担保的第三人代为清偿债务,能否取得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
4、实务问题:担保人代为履行债务取得债权后,向其他担保人主张担保权利的,应如何处理?
5、实务问题:担保财产的受让人、用益物权人、合法占有人代为清偿债务,能否取得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
6、实务问题:担保财产上的后顺位担保权人代债务人清偿债务,能否取得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
7、实务问题:债务人的近亲属代债务人清偿债务,能否取得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
专题五:代位权的行使
1、《民法典》关于代位权的行使范围的扩充及对金融债权保护的意义----解读《民法典》第535-537条
2、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认定----解读《合同编通则解释》第33条
3、禁止代位的“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的范围----解读《合同编通则解释》第34条
4、代位诉讼的管辖----解读《合同编通则解释》第35条、第36条、第38条
5、如何应对次债务的抗辩----解读《合同编通则解释》第40条
专题六:撤销权的行使,打击逃废债
1、《民法典》下撤销权行使范围的扩充及对打击逃废债的意义----解读《民法典》第538-542条
2、“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或者高价的认定标准及例外规定----解读《合同编通则解释》第42条
3、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实施互易财产、以物抵债、出租或者承租财产、知识产权许可使用等行为在实务的表现----解读《合同编通则解释》第43条
4、债权人在撤销权诉讼中,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等强制措施的使用----解读《合同编通则解释》第46条
专题七:债权转让合同效力
1、《民法典》中的债权转让在金融业务中的应用----解读《民法典》545—550、596条,《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解释》第14条
2、债权转让中的特殊金融业务:保理----解读《民法典》761—763条
3、债权转让通知对转让效力的影响----解读《民法典合同编通则的解释》48—50条、《民法典》764—768条
4、实务问题:让与人未通知债务人,受让人能否直接起诉债务人请求履行债务?
5、实务问题:受让人基于债务人对债权真实存在的确认受让债权后,债务人又以该债权不存在为由拒绝向受让人履行的,法院如何处理?
6、实务问题: 让与人将同一债权转让给两个以上受让人的法律后果及责任承担
专题八:第三人加入债务合同效力
1、债务加入在金融债权中的应用----解读《民法典》552、697条、
2、加入债务时债权人注意事项及第三人的权利义务----解读《合同编通则解释》第51条、《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解释》第9、34条
专题九:抵销权的行使:扣划存款的本息偿还顺序
1、行使抵销权扣划存款的时机与范围
2、扣划存款后归还本息的顺序,法律规定与人行规定的统一----解读《合同编通则解释》第56条、《民法典》560、561
3、实务问题:借款合同已经过了诉讼时效,金融机构能否直接从借款人存款账户中扣款抵销债务?----解读《合同编通则解释》第56条
授课老师
陈雨 省级银行法律事务部、内控合规副总经理
常驻地:石家庄
邀请老师授课:13439064501 陈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