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课老师: 陈雨
常驻地: 石家庄
擅长领域: 银行

第一部分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清收处置方式与技巧

一、清收方式与清收策略

1、不良资产处置方式确定的前提----资本成本与风险成本

2、保全的第一要务:及时止损、防止风险扩大

3、清收方式的选择:诉讼清收、非诉清收与核后清收


二、清收的主体与财产线索

(一)贷款从谁身上收回来

1、一级承债主体

2、二级承债主体

3、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不良资产清收中的应用

(二)贷款从什么地方收回来

1、存款

2、房地产

3、对外投资股权

4、交通工具

5、设备

6、存货

7、到期债权

8、知识产权

9、保险理赔款

10、特殊资质

(三)财产线索查找的技巧

1、充分发挥财产报告制度功能

2、申请法院依职权查询被执行人财产

3、从现有材料中挖掘被执行人财产信息

4、向人民法院申请发布悬赏

5、如何借助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清收贷款

6、抵押物被他人查封如何推动处置


三、谈判策略与技巧

(一)谈判策略

1、诉讼调解与诉讼调解

2、调解的目标与谈判的筹码

(二)谈判技巧

1、冒名、顶名贷款如何清收----悬崖上走路,胆大心细

2、如何面对“逃费银行债务的精英”----1000万不良贷款的清收告诉我们你要比他更“坏”

3、联保联贷业务的清收策略-----拆保拆链的技巧与利益最大化

4、还款方式与还款计划的安排


四、清收中的疑难问题解析

1、不良资产处置中涉及的家庭婚姻关系问题

2、购房人优先权的认定及风险防范

3、关于抵押预告登记能否取得抵押优先权问题

第二部分  新法律法规实施对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处置的影响

专题一:从法人独立人格、股东有限责任制度出发解读新《公司法》对债权人的保护

1、解读公司法两大基本制度:法人人格独立与股东有限责任。

2、利用独立人格与有限责任制度逃费银行债务的特征

2、新《公司法》法人独立人格否认制度的建立与对债权人的保护


专题二:合同解除,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应用

1、民法典关于合同解除的相关规定----解读《民法典》562条至566条。

2、金融机构机构合同解除的应用及责任承担。

3、实务问题:金融机构以通知方式解除合同,应注意的事项----解读《合同编通则解释》第53条。

4、实务问题:金融机构直接以提起诉讼的方式主张解除贷款合同应注意的事项----解读《合同编通则解释》第54条。


专题三:以物抵债合同效力问题

1、金融机构的协议抵债与裁定抵债

2、协议抵押或执行和解抵债的合同效力及履行,人民法院调解书、裁定书具备产权变动效力及例外。----解读《民法典合同编通则的解释》第27条、《执行和解司法解释》第6条、《九民纪要》44条

3、流质无效与让与担保----解读《民法典合同编通则的解释》第28条、《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解释》第68条、《九民纪要》45条、《民法典》401条

4、实务问题:协议抵债与裁定抵债应注意的问题


专题四: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在金融债权中的应用

1、《民法典》中第三人代为履行在金融债权中的应用场景----解读《民法典》第524条

2、法律所认可的适格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解读《民法典合同编通则的解释》第30条

3、实务问题:保证人或者提供物的担保的第三人代为清偿债务,能否取得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

4、实务问题:担保人代为履行债务取得债权后,向其他担保人主张担保权利的,应如何处理?

5、实务问题:担保财产的受让人、用益物权人、合法占有人代为清偿债务,能否取得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

6、实务问题:担保财产上的后顺位担保权人代债务人清偿债务,能否取得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

7、实务问题:债务人的近亲属代债务人清偿债务,能否取得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


专题五:代位权的行使

1、《民法典》关于代位权的行使范围的扩充及对金融债权保护的意义----解读《民法典》第535-537条

2、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认定----解读《合同编通则解释》第33条

3、禁止代位的“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的范围----解读《合同编通则解释》第34条

4、代位诉讼的管辖----解读《合同编通则解释》第35条、第36条、第38条

5、如何应对次债务的抗辩----解读《合同编通则解释》第40条


专题六:撤销权的行使,打击逃废债

1、《民法典》下撤销权行使范围的扩充及对打击逃废债的意义----解读《民法典》第538-542条

2、“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或者高价的认定标准及例外规定----解读《合同编通则解释》第42条

3、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实施互易财产、以物抵债、出租或者承租财产、知识产权许可使用等行为在实务的表现----解读《合同编通则解释》第43条

4、债权人在撤销权诉讼中,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等强制措施的使用----解读《合同编通则解释》第46条


专题七:债权转让合同效力

1、《民法典》中的债权转让在金融业务中的应用----解读《民法典》545—550、596条,《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解释》第14条

2、债权转让中的特殊金融业务:保理----解读《民法典》761—763条

3、债权转让通知对转让效力的影响----解读《民法典合同编通则的解释》48—50条、《民法典》764—768条

4、实务问题:让与人未通知债务人,受让人能否直接起诉债务人请求履行债务?

5、实务问题:受让人基于债务人对债权真实存在的确认受让债权后,债务人又以该债权不存在为由拒绝向受让人履行的,法院如何处理?

6、实务问题: 让与人将同一债权转让给两个以上受让人的法律后果及责任承担


专题八:第三人加入债务合同效力

1、债务加入在金融债权中的应用----解读《民法典》552、697条、

2、加入债务时债权人注意事项及第三人的权利义务----解读《合同编通则解释》第51条、《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解释》第9、34条


专题九:抵销权的行使:扣划存款的本息偿还顺序

1、行使抵销权扣划存款的时机与范围

2、扣划存款后归还本息的顺序,法律规定与人行规定的统一----解读《合同编通则解释》第56条、《民法典》560、561

3、实务问题:借款合同已经过了诉讼时效,金融机构能否直接从借款人存款账户中扣款抵销债务?----解读《合同编通则解释》第56条

授课老师

陈雨 省级银行法律事务部、内控合规副总经理

常驻地:石家庄
邀请老师授课:13439064501 陈助理

主讲课程:《商业银行信贷法律风险疑难问题解析》《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清收与风险化解》《商业银行合规管理与案件风险防》

陈雨老师的课程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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